從實名登記看新冠肺炎對數位隱私帶來的影響

最近,我有時候和幾個朋友去了餐廳吃飯聊聊天,進門之後當然店員會幫你先量個體溫、噴個酒精消毒一下。再來,他就會請你登記你的資料,這都是因為政府的《實名制規定》。這個登記真的非常多元,有的只要團隊裡一個人寫,有的要團隊裡所有人都要寫;有的只要留下姓名、電話,有的還要你留下身分證字號、性別、email什麼的。 我們看一下疾管署所發佈的《COVID-19防疫新生活運動:實聯制措施指引》(以下簡稱:指引)就可以發現,《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》裡寫道:蒐集資料應符合最少侵害原則,如電話號碼。 對,就是電話號碼。只要電話號碼。沒有姓名,沒有email,沒有地址,更不用說你的性別之類的,就是電話。留電話的原因很簡單,不外乎就是如果有人不小心在你用餐時段被判斷是確診者的時候,可以很快聯絡到你還有一起用餐的朋友們。 但是,這些不管是餐廳,或是公家機構(運動中心)都需要你至少留下姓名和電話,有的更誇張,要你連身分證字號都留下來。這反應了一個我們很大的問題,一是對彼此的信任度不夠,需要“姓名”或是ID號碼作為leverage,二是台灣人對於數位隱私的低敏感度。 我們先來說說追蹤接觸者這件事好了。如果有一個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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