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兩次
January 28, 2026•8 words
回台灣的時間,我發現跟家人相處,比起自己一個人住的一個麻煩處就是什麼東西都要「做兩次」——起床要起兩次,第一次真的起床,第二次是走出房間發出聲音昭告全家我醒了,不然會被認為我還在睡覺,要「叫醒」我。吃飯也是,自己餓了會吃個麵包,但只要在正餐時間沒有跟家人吃,或是沒有昭告全家我要出去跟朋友吃,就會被認為沒吃飯需要被關心
最近的另一件大事是升博士候選人跟獎學金,博班拿到fellowship的重要象徵意義就是,體制已經信任你能夠好好花時間做重要的研究,不需要再強制修課,因為你已能夠妥善運用自己的時間。但這份信任的來源是什麼?如果單就學術能力來說,回頭看我從碩班到現在真正學會的學術技能,這些東西好像根本不會需要學六年,可能3-4年就學到了根本不用那麼久。之所以要花到六年才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:每當我做完一件事情,我通常還要再做第二次,才能跟體制證明說我會做
例如,明明上課都很認真聽、都會回答問題,期末還是要再考試一次;明明考過試拿到A了,遇到新教授還是要再自我證明一次我會。國內轉國外、碩班升博班都是這樣:明明過去已經做了很多個報告,新學校都要再做一次;明明已經探索過自己的學術興趣,到了新學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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